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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混改谨防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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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工行业中,国企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是行业抵御风险的中流砥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不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化工行业改
  在化工行业中,国企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是行业抵御风险的中流砥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不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化工行业改革的加速器。笔者以为,在推进国企混改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谨防有人假借混改之名,侵吞国有资产。
 
  首先要明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将优秀的非公资本引进来,与国有资本进行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最终目的是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混改的结果必须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做强做大做活国有企业。而不是把国有资产分出一块给非公资本,所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不能突破的底线。
 
  化工企业普遍具有重资产特征,厂房、大型设备、机具等固定资产比例高。资产的多样性、复杂性、非标准化等使得资产评估的标准较难统一。这些特性也很可能给个别人低估国有资产以可乘之机。所以,在混改过程中必须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严防低价贱卖、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不法行为,巧立名目使国有资产缩水。更为重要的是,个别人的不法行为会破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名声”,使广大干部员工及社会公众对混改失去信心,使国企改革推进乏力。
 
  由此,在混改过程中,要加强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政府要加强监管和引导,及时出台混改专项法律法规,严格混改程序,规范混改操作。同时,要尊重市场经济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让混改过程接受企业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关于此次国企改革,中央已经明确提出,混改的实施不可一拥而上,要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稳妥推进。笔者以为,混改必须总结之前国企改革的各种经验教训,使其为新一轮改革提供参考借鉴,确保国企注入混改的新鲜血液后实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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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工企业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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