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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环保部门了解到,1月14日上午,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依法对总排口废水重金属浓度超标的勤发化工有限公司开具首份查封通知书。环境执法人员表示,查封之日起30天内,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设备,如擅自损毁封条、隐藏、转移、启用等。
标签:勤发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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