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会同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已经编制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思路上将进一步突出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突出水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突出重点单元、突出骨干工程四个重点。
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环保“十三五”规划可谓新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纲领,是环保工作的大政方针。那么,环保“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进展如何?整体目标以及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日前,环保部会同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已经编制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统筹“十三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划编制。
《技术大纲》指出,目前全国已经初步确定了1900余个控制断面及其目标指标要求、划分了约1800余个控制单元,基本完成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都已经开始编制并将报批本行政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十三五”期间需要改善、重点治理的河流清单。有关部委分头落实《水十条》,已经或即将形成相关的专项工作方案、计划、政策、措施,各项任务安排相继出台。
“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思路上将进一步突出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突出水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突出重点单元、突出骨干工程四个重点。并遵循“质量主线,分区细化”、“因地制宜,系统治理”、“上下联动,多方合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原则。
1月21日,在环保部举办的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会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环保“十三五”规划的全称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前,这一规划已经形成了初稿。
吴舜泽表示,环保“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太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据吴舜泽介绍,环保“十三五”规划核心在于要充分反映绿色发展的要求。《规划》强化环境宏观政策调控,坚持预防优先,将生态环境保护从末端治理向前端延伸,着力推动构建节约环保的国民经济体系。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革命,做大绿色发展的“环境红利”,解决环保工作长期以来被动、滞后的问题。
在大气方面突出分区域、分阶段,“十三五”期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SO2、C0全部达标,力争用三个五年左右时间推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依次达标。
在水方面突出分流域治理,针对七大流分别提出针对性目标和措施,对355个控制单元提出改善要求。
在土壤方面突出分级分类防治,针对京津冀、东北、珠三角、长株潭和西南五个片区提出指导性要求。
在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改革方面,以环保督察巡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离任审计、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以排污许可、环境司法、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同时,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实行垂直管理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等。
此外,环保“十三五”规划突出环境空间分级管控,把握底线要求,提出红线要求,明确上限要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发展必绿色与绿色即发展两个层面设计部署,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吴舜泽表示,环保‘十三五’规划强调任务要“硬”要“实”,除工程外,指标强调可监测、可分解、可统计、可评估、可考核;质量改善要求清单式落地;任务分省市、分年份。
吴舜泽说:“我们认为,‘十三五’期间,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是充满希望、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既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也是攻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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