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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钻管产品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

作者: 2013年08月12日 来源:中化新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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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钻管产品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裁定山西祎达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3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钻管产品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裁定山西祎达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Shanxi Yida Special Steel Imp. & Exp. Co., Ltd.)及其交叉持股的关联企业山西祎达特钢集团有限公司(Shanxi Yida Special Steel Group Co., Ltd.)和山西祎达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Shanxi Yida Petroleum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的补贴率为5.07%。


  2010年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钻管产品(包括铁制或钢制加重钻杆、钻铤和配钻杆接头的钻管,无论制成品或半成品,无论其原材料钢的具体化学成分如何)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200.30、73042200.45、73042200.60、73042330.00、73042360.30、73042360.45、73042360.60、84314380.40,同时该产品也通过84314380.60、84314340.00、73043900.28、73043900.32、73043900.36、73043900.40、73043900.44、73043900.48、73043900.52、73043900.56、73044900.15、73044900.60、73045980.20、73045980.25、73045980.30、73045980.35、73045980.40、73045980.45、73045980.50和73045980.55等税号入关。2011年1月11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2012年4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次反补贴行政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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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美国 钻管产品 反补贴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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