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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十三条”出炉 地块闲置超3个月须硬化绿化

作者: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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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9日,媒体了解到,不久前厦门市环保局向有关企业下发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包含13条内容。通知中明确,地块闲置超3个月,要硬化或绿化;即使3个月以内,也要采取围挡、喷淋等降尘措施。      

  导读:29日,媒体了解到,不久前厦门市环保局向有关企业下发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包含13条内容。通知中明确,地块闲置超3个月,要硬化或绿化;即使3个月以内,也要采取围挡、喷淋等降尘措施。
  
  作业点要配备喷雾机
  
  2015年,厦门的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74个主要城市中排名第二。优异成绩的背后,与去年厦门大力整治扬尘分不开。扬尘是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
  
  工业企业在作业时,物料堆场要完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不能完全密闭的,要采用防尘网(布)全覆盖,并配备必要的喷淋设施;不能完全密闭、也不能完全覆盖的堆场,要在四周设置高于物料最高点2米以上的围墙。
  
  此外,每一处同时作业的作业点,至少要配一台喷雾机,在作业过程中全程喷淋,确保作业点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运输物料的输送带要密封,所有可能产生扬尘的装卸及运输节点,都应设置吸尘收集或喷淋除尘装置。
  
  闲置地块要硬化或绿化
  
  一些闲置地块疏于管理,往往容易成为扬尘“滋生地”。
  
  如何处理这些闲置地块?《通知》规定,闲置超过3个月的地面要硬化或绿化,闲置时间在3个月内的,要覆盖或按料堆围挡标准建设围挡及喷淋设施。
  
  除了闲置地块容易产生扬尘外,一些露天料堆场也是“扬尘大户”。对此,《通知》规定,料堆没有完全密闭的工业企业,在遇到风力4级及4级以上天气时,停止装卸物料作业。
  
  而工业企业除绿化、建筑占用地面外,露天地面要全部硬化或覆盖,禁止地面裸露。企业硬化地面(含路面)要及时清扫和清洗,不得存在明显的物料、粉尘、烟尘、灰尘、浮土。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厦门市所有可能产生扬尘(含粉尘、烟尘)污染的已建、在建和新建工业企业都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防治扬尘。
  
  此外,扬尘防治的信息必须公开。各工业企业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管理等要求,做好本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本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中,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通知》明确,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考评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业企业,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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