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环保厅做出批复,决定把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化、扬巴四家中国石化驻宁企业列为江苏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地,并建立专家队伍和应急物资,环保厅给予资金资助,以提升环保事件处置专业化能力,防止环保事件事态危害扩大。
化工企业产业链长,运营环节多,很多原料和产品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特性,生产运输环节也带有高温高压特点。一旦泄漏处置失当,就可能扩大事态,酿成环境灾害。环保部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苏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南京市决定依托大企业提升环境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社会力量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
南京市对驻宁石化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摸底后,决定扬子石化、金陵石化、扬巴、南化列入该市环境应急救援基地,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规定了应急人员人数和储备物资,省、市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并在江苏省环保厅和南京市环保局备案。一旦区域内发生环保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救援,统一调度应急队伍和物资,提升涉化工领域环境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控制事态扩大,降低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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