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制修订《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中,为了规范环境空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方法,近日推出《环境空气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标准,并征求意见。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大量文献调研和基础实验,确定了标准方法的各项特性参数,编制完成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标准开题报告和标准方法草案,并报请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标准开题报告和标准草案进行开题论证。
本标准与2010年就开始制定,经过了多年的修改。2010年,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标准开题报告的技术路线和编制内容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评审。论证委员会通过该标准的开题论证,提出了4项修改意见和建议;2011年,按照开题报告评审要求,进行方法的补充实验,整理汇总了实验数据,进行了数据分析工作,编制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2012年完成部分标准,并于2014年进行标准的整合。此次发出,力求做到征求社会广泛意见,达到最优标准。
本标准验证单位包括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武进区环境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南京市溧水区环境监测站、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南京白云化工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通过研究方法的关键环节,得到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性能指标,真正做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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