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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

作者: 2016年04月18日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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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为年内开展的营改增设定了任务目标以来,据公开新闻显示,他曾先后在5个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及了这一话题,而核心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实施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

自从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为年内开展的营改增设定了任务目标以来,据公开新闻显示,他曾先后在5个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及了这一话题,而核心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实施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然而,去年7月1日环保产业开始实施增值税新政后,众多企业普遍的感受却是税负不减反增。在过去的300天左右的时间里,环保企业试图通过全国工商联政策建议、行业联合建言、人大常委会专题质询,以及媒体喊话等方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和环保部等相关部委反映问题。

但是,这些问题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看来却并不是普遍现象。楼继伟认为环保业增值税新政实施后,总体来看企业并没有过多地增加负担。鉴于第三方治理和PPP模式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企业已经市场化,因此需要增值税链条完整,能够抵扣,这是环保业必须实施营改增的根本原因。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税收制度改革,营改增的初衷和结局都是朝着减少企业税负的方向迈进,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营改增与各行业的磨合似乎才刚刚开始。

“一个巨大的利空”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文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要对污水、垃圾、污泥处置劳务和再生水征收增值税,前三者享受退税比例70%,再生水退税50%。

此前,污水、垃圾、污泥处置劳务和再生水一直实行免税政策,“78号文”的出台,意味着免税政策被取消。

文件一出,立刻引发众多环保企业担忧。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光表示,按照增值税新政计算,他们企业当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净增加额将达到2800万元,“将是一个巨大的利空”。“污水处理一向是保本微利的行业,现在又加上增值税,一大块利润就流掉了。”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阿蕾也表示,环保行业要想往前发展,国家应该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

不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要把“78号文”放在完善增值税制度,形成增值税完整抵扣链条的大背景下来分析,它有利于促进环保产业的良性循环。如果依然延续免税政策,企业就不能获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长远看反而会制约污水处理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

对此,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认为,政策出台的初衷肯定是支持产业发展,但由于过去污水处理行业的交易结构和收费体系中大部分没有算入增值税的环节,使得增值税新政加大了产业的负担,打破了产业发展的均衡。

收益率再降2%

“78号文”出台后,环保产业一直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建议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调整。

2015年8月21日,环境商会发布《关于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增值税政策的建议》,建议针对污水垃圾处理存量项目制定过渡期政策,降低污水垃圾处理增值税税率,明确返还时间,退还相关附加收费。同时,还应在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全产业链完善营改增政策。

该建议显示,2014年污水垃圾处理整体收益率一般仅为8%-10%,根据对2014年全国污水处理行业281家规模以上企业的财务分析,有57家出现亏损,占比20%,亏损金额达3.84亿元。而实施增值税新政后,污水垃圾处理行业整体收益率将再下降两个百分点,意味着在原来微利的基础上又减少了一部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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