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的《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方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产整治,治理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的前体物。根据方案,河北省治理VOCs的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其他工业行业和餐饮油烟、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生活服务行业,也要对照相关排放标准,采取控制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对VOCs排放企业开展定期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控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其他企业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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