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推进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听取了相关县(区)和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建勤指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目前我市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工作没落实、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全市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高度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严肃警醒的态度对待工作,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李建勤强调,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市级目标任务和今年引导退出煤矿的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按照工作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实行挂图作战,严格按关闭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井下设施、设备安全拆除;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关闭后日常监管,确保“关牢封死”;严格实行关闭矿井业主、工作组、专家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五级签字负责制”,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安监、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要开展好“三个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要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区)要按时完善出台奖补政策,国家、省、市、县(区)奖补资金要及时兑现到位,以鼓励动员引导全市更多煤矿企业有序退出;要做好保稳定预案,产煤县(区)政府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针对退出煤矿进行的风险评估,制定维稳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机构、责任人、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做好疏导工作,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好职责分工,确定县(区)政府是工作责任主体,市级相关部门须全力配合,共同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市委、市政府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及时督促工作推进情况并进行通报,实行每周一报制度;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重组办要进行工作动态跟踪,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加强工作督查,督查情况要每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各相关县(区)要做好在产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煤炭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副市长殷旭东、刘建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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