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过滤网讯】《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对于如何改善杭州市水污染以及治理有重要的参考意义。那么如何发力水污染防治,才能让水污染防治更有效?小编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发 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
水污染防治举措
一是建立并完善预防机制,防患于未然。
从污染事件防范来看,没有完善的预警机制,往往会事倍功半。应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和污染事件类型,重点剖析排污企业、沿岸码头等重点固定风险源及来往危化品运输船舶等移动风险源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类型,列出具体名单,逐个分析。理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和排污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拆除。
二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制度,督促企业如实申报有毒有害化学品。
明确水质监测要求,准确掌握水源地水质情况。重中之重是要建立企业诚信考核机制,建立鼓励坦诚、惩罚逃避的制度。我国早就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出现事故后,企业主动坦白问题,承担责任,可以大大降低行政处置成本和社会成本。但目前,一些企业往往明知犯错,却极少主动担责,未被抓现形,就拒不承认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关键就在于奖惩机制不完善。应对设定纠错期限内不主动坦白问题的企业,根据造成的后果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对主动坦白的违法企业,应视为自首情节予以宽大处理。
此外,还应严格环评审批,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淘汰污染物排放大、经济效益差、环境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鼓励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企业发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布局产业,优化产业发展,降低污染物排放。
三是要加强协同监管,避免碎片化管理。
环保部门必须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应建立内部的信息沟通和会商制度,环评审批部门、污染防治部门、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等要相互配合。
完善环保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评估制度,分析水质存在问题的原因,向同级政府积极报告。与水利、建设、港口和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分析饮用水水源存在的隐患,采取综合措施,消除隐患,逐步形成完善的陆上、水面全方位协同管理机制。
四推动上下游地区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保护的合力。
河流是一个敞开式的生态系统,下游水质不好,往往和上游有密切的关系。只有上下游齐抓共管,才能保护好水质;反之,下游无论多么努力,也于事无补。因此,必须推动建立上下游保护联动机制。但必须看到,这往往涉及上下游的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划等,地方环保部门难以担当牵头职责,须由上一级政府牵头,推动建立。还须同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统筹上下游的生态补偿工作。
推动协同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责权一致,才能提高各方协同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推动协同管理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丽娟 QQ:235596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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