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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等

作者: 2016年11月01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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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发布《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与《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已经印发。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与

日前,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发布《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与《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已经印发。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与《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开展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我部编制了《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和《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其中,《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是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技术指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该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已发布的《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技术指南(试行)》《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技术指南(试行)》中关于民用煤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部分请参照本次发布的《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其附录所提供的排放系数推荐值供参考使用,鼓励各地优先使用本地实测与调查数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22日

主送:各有关单位。

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更有效解决冬季灰霾频发、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城镇居民的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也可供设施农业和小型工商业燃煤污染治理时参考。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监总局令第16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GB/T31356-2014《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

GB16154《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T16155《民用水暖煤炉性能试验方法》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50824-2013《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JGJ/T267-2012《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GB25127.2-201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

NY/T1703《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

GB/T25209-2010《商品煤标识》

DB11/097-2014北京市地方标准《低硫煤及制品》

DB12/106-2013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煤质量》

DB13/2081-2014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

DB13/2122-2014河北省地方标准《洁净颗粒型煤》

1.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商品煤:原煤经过加工处理后用于销售的煤炭产品。可分为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等。

动力用煤:通过煤的燃烧来利用其热值的煤炭产品统称动力用煤。动力用煤按用途可分为发电用煤、工业锅炉及窑炉用煤和其他用于燃烧的煤炭产品等。

民用煤:用于居民炊事、取暖等分散式使用的动力用煤,可分为民用原煤和民用型煤两类。

民用原煤:未经成型加工的民用煤。

民用型煤:以适当的工艺和设备加工成型的民用煤,包括蜂窝煤和其他型煤。

无烟煤:煤化程度高的原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碳含量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通常作为民用燃料,也可直接用于小型高炉炼铁等。无烟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一般在10%以下。

烟煤:煤化程度低于无烟煤而高于褐煤的原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产率范围宽,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一般在10%-40%之间,其中若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在37%-40%之间时,透光率大于50%者为烟煤。烟煤主要分为炼焦烟煤和一般烟煤。

兰炭:无黏结性或弱黏结性的高挥发分烟煤在中低温条件下干馏热解,得到的较低挥发分的固体炭质产品。

民用焦炭:以高挥发动力煤为主要原料,辅以少量炼焦煤及助燃、固硫等功能助剂,经高温干馏热解过程,得到的既具较低挥发分,又有良好可燃性的固体炭质产品。

民用水暖煤炉:在常压状态下,以水为传热介质,额定供热量小于50千瓦,循环系统高度不超过10米,出口水温不高于85℃,具有采暖供热能力的民用燃煤采暖煤炉(兼炊事功能)。

烤火炉:靠炉体散热取暖,兼有炊事功能的炉具。

节能环保型燃煤炉具:热性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民用炉具相关标准的燃煤炉具。

正烧:固体燃料燃烧时火焰顺热烟气自然流动方向传播的燃烧方式,具有挥发分析出速度快的特点,适用于无烟煤等挥发分低的燃料。

反烧:固体燃料燃烧时火焰逆热烟气自然流动方向传播的燃烧方式,具有能延缓挥发分析出速度的特点,适用于烟煤等挥发分高的燃料。

电采暖:将电能转化成热能来满足供暖需求的采暖方式或设备。

低温空气源(热风/热水)热泵:由电驱动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源为热(冷)源的热泵(热风/热水)机组,并能在不低于-20°C的环境温度正常工作。

制热性能系数: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热风机进行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消耗的总输入功率之比。

制热季节性能系数:在制热季节中,热风机制热运行时向室内送入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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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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