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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国家级综试区 沈阳力争大数据产业规模破千亿

作者: 2016年11月08日 来源:中华机械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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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近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区域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函》(发改高技〔2016〕2123号),批准辽宁省沈阳市成为东北地区惟一、副省级城市

  中国工业报记者近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区域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函》(发改高技〔2016〕2123号),批准辽宁省沈阳市成为东北地区惟一、副省级城市惟一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由此,沈阳市成为继贵州之后第二批获批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城市之一。这是在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背景下,继获批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之后,国家赋予沈阳的又一重要历史使命。
                                    发展思路确定
  第二批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重要举措,将在大数据制度创新、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产业聚集、大数据要素流通、数据中心整合利用、大数据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试验探索,推动我国大数据创新发展。
  此次,三部委选择在7个区域开展相关试验。其中,北部选择的是京津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南部选择珠江三角洲(以广州市、深圳市为重点),东部选择的是上海市,西部选择的是重庆市,中部选择的是河南省,东北地区选择的是沈阳市,大数据基础设施选择的是内蒙古自治区。
  据悉,三部委将在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国家大数据工程实验室等各类专项,以及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等相关政策方面,对试验区给予重点和优先支持。
  沈阳市委、市政府已将大数据发展当成全市的“一号工程”,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正局级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推动大数据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并确定了以大数据发展为主体、智慧城市建设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两翼的智慧产业的一体两翼发展思路。
                                 培育10家龙头企业
  按照要求,沈阳市将围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更加注重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支撑跨区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转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定位是,积极引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等四大板块发展,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统筹,加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
  沈阳市政府提出,通过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到2020年,沈阳市大数据发展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沈阳市智慧城市“惠民、兴业、善政”的目标初步实现。在大数据的引领下,沈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快,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逐步形成。
  大数据产业链不断完善,大数据技术及解决方案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城市及城市群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数据不断开放。
  大数据布局基本形成,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力争突破1000亿元,加快促进并在浑南区、沈北新区、铁西区等地打造沈阳大数据产业带和2~3个大数据示范园区,培育大数据行业龙头企业10家,大数据产业从业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引领带动相关产业7000亿元,建成一个国家级工业大数据示范基地,引领沈阳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慧产业先导区、充满活力的区域性大数据集聚区和全国智慧城市群典型示范区。
  下一步,沈阳市将按要求立即启动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大数据整合与开放、公共服务大数据、社会治理大数据、工业大数据、大数据产业等应用和发展;制定和完善支持大数据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相关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创新。
  沈阳市政府表示,将发挥沈阳作为东北惟一大数据试验区的优势,带动沈阳经济区、辐射全东北,推动大数据产业区域协同发展,真正把沈阳打造成为辐射带动效应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国家大数据示范基地。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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