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资讯 > 市场评述 > 正文

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 煤价非理性上涨将受限

作者: 2016年11月16日 来源:中华机械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在国家发改委日前召开的“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指出,近期国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主要是阶段性需求变化和投机炒作造成,有非理性的成分。当前
    在国家发改委日前召开的“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指出,近期国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主要是阶段性需求变化和投机炒作造成,有非理性的成分。当前,我国煤炭产能过剩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煤炭供应的基本面稳定,不支撑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
  量价锁定合同受肯定
  事实上,就在此次发布会召开的前一天,中国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和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签订了电煤中长期合同,锁定资源数量,商定了基础价格,并提出后续将参照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许昆林指出,这4家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通过确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两大行业可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跷跷板现象。另一方面,签订中长期合同遵循了市场规律,考虑了双方的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化解因市场波动带来的运营风险和矛盾,避免价格大起大落。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通过中长期合同的实施以及有关方面的推动支持,稳定煤炭供应,很好地把握去产能的规模和节奏。
  安全高效先进产能优先
  许昆林表示,这4家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跟以前定量不定价的合同不一样。首先是有明确的定价机制。此次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每吨535元,并在这个基础上参照市场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其次是有履约保障。合同增加了一些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再其次是国家有关方面会给予相应的支持。国家鼓励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并将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的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
  发改委运行局副局长鲁俊岭认为,这4家企业签订的合同和以往有相同的地方,但是也有明显的不同点:
  第一是体现了两个充分,即充分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煤炭价格应该充分体现市场经济能上能下、市场怎么走就怎么执行的运行规律。
  第二是理智。目前秦皇岛港5500大卡煤炭的实际合同价为每吨585元,现货交易价格更高一些,但是4家企业签订的合同基准价是535元,从中可以看出,双方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是理智的,没有受到近期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的干扰。
  鲁俊岭同时表示,4家企业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将引领煤炭、电力甚至钢铁、建材和化工企业,由现在的较多依赖现货买卖转向中长期的稳定合作方式。
  应对涨价或出实招
  近期我国煤炭价格上涨较快,使得社会上对去产能有些担心,部分地区和企业的决心也有所动摇。对此,许昆林指出,近期煤炭价格的过快上涨,并不能说明去产能已经到位,主要是因为阶段性需求变化造成,而且个别投机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非理性的成份。
  从长远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煤炭的市场需求很难有增长空间,因此煤炭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力度也不能减弱。
  目前,我国有充足的煤炭产能储备,且运力保障能力强,港口存煤大幅度回升。此外,电厂和供热存煤调度也达到了3年的平均水平。
  许昆林强调,当前我国煤炭供应的基本面是稳定的。随着供暖季的到来,煤炭需求还会进一步扩大,国家发改委将针对煤炭价格继续不合理上涨采取实招。
  具体而言,将加快释放先进产能,有效增加煤炭生产的供应;增加铁路的运力,搞好产需的衔接;多发多用清洁能源,抓住机遇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点对点的协调,突出重点保民生;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引导煤价回归合理区间;鼓励引导更多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去产能;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保证特殊情况下的能源供应。 (来源:互联网)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标签: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