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11月14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经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认定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的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创新能力、研发投入、行业带动作用、自主品牌六大标准进行评选。从2011年开始由国家工信部、财政部联合组织评定,每年一次,其认定标准较为严格,如企业研发投入占到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近3年连续盈利等条件。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评价一次,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本批认定中,全国共计69家企业入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出现了近三十家上市公司身影,多家制药企业名列其中。
名企成技术创新示范主体 抢占全球高地仍需等待
国务院于今年印发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确立了“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
从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可以发现,入选的企业大多是业内知名企业,近半都是上市公司。一方面,这些企业本身的创新理念就处于行业的前沿,它们始终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指导企业的日常经营,同时勇于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科研工作,并且业绩突出;另一方面,这些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较为雄厚,拥有一定的基础满足更多的技术创新工作。
在这些业内名企的共同努力之下,使得我国能够研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产品,部分技术更是国际或国内首创,处于业内先进水平。即便如此,抢占全球技术创新竞争高地仍需等待,只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提升国内企业总体实力,才能早日打破专利技术受国外牵制等局限。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因此,推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评选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实际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早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强化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多元化发展。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明确将强化中央和地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在政府政策的指引下,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浙江、辽宁、吉林等十多个省市明确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案。随着全球发达经济体纷纷开展前沿布局抢占先机,我国更应紧紧牵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积极推动技术发展,实现科研创新与产业的“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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