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王勇在黑龙江调研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东北振兴作出更大贡献。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动东北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了部署。
面对东北经济下行、人才流失、财政吃紧的困境,中央接连出台政策措施推进东北地区振兴。如何让东北走出振而不兴的怪圈?专家对中国工业报记者表示,必须认真号脉,找准病症,真正激发社会潜能,释放东北发展的内生动力。东北振兴动力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企业,不是来自计划,而是来自市场。此次《意见》的亮点也主要体现在推动国企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两个方面,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2016年底前将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振而不兴成东北振兴的怪圈
近两年,东北经济发展再次出现下滑,振而不兴成为东北振兴的怪圈。资源配置低效,甚至导致了东北整体投资水平的下降和资本的外流。2016年上半年经济数据公布后,吉林、黑龙江、辽宁经济增速均处于全国后五名之列,一时断崖式下跌、硬着陆的论调不绝于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东北地区民间投资同比下滑26.8%,而全国平均水平为同比增长2.9%。
“增速偏低,仍在筑底,困难较大,分化加大,亮点不少。”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用20个字概括了当前的东北经济形势。周建平判断,东北经济在不断筑底过程中,再出现大幅度下滑的可能性不大。
针对东北经济日益严重的衰退迹象,今年以来中央对东北扶持的政策推进明显加快。国务院于今年4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发改委于8月印发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而最近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则直接定调“新一轮”振兴战略。
主攻资源配置低下症结
资源配置低效,被认为是目前东北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是“新一轮”振兴战略的主攻方向。
周建平坦言,对东北有关部门而言,迫在眉睫的问题就是如何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工作。可能要更多地学习用市场、政策、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减少用行政的手段。
在他看来,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有些惯性思维、路径依赖,热衷于直接或者过细的配置资源。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应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东北在经济管理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职能上的错位、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谢地认为,囿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东北的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不充分。这是东北振兴必须直面的体制机制条件。经过上一轮十余年的振兴,这种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不仅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甚至导致了东北整体投资水平的下降和资本的外流。所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建立有效市场,从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对于新一轮东北振兴至关重要。
在上一轮东北经济的改革振兴之中,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进展,但主要是解决了一些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深层次的、以市场经济为指向的改革并不到位。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坦言,“不能用计划经济的思路、投资拉动的思路来拯救东北,这样会害死东北。东北地区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企业管理僵化,国有大企业在经济分量中过重、中小企业发展不充分,民营经济不发达,在加上周边国家经济的不景气,造成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地区经济发展困难重重步履维艰。”
出台东北国企改革专项方案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正是此次《意见》的两大着力点。《意见》提及,2016年底前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
在推进东北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产权改革的内容在《意见》中占据较大篇幅,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有序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
周建平表示,国企改革也是这次国务院的文件中多次提到的方面。东北进入计划经济比较早,上世纪末的国企改革中,东北也是走在前面的。但是,部分国有企业在改制后,在用人、薪酬、干部制度等方面离真正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仍有差距。
对于东北经济国有占比较大的结构现状,周建平也坦言,“生产企业较多,服务型企业较少;一般型企业较多,科技型企业较少;从事低端产品生产的多,从事高端产品生产的少;小微企业较多,行业龙头领军企业较少。2015年,全国工商联有个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排名,东北入围的只有10家企业。”
周建平表示,“我们现在会同工信部、全国工商联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地方申报的基础上,评估选择了14个城市,围绕这六个方面逐步开展这方面的示范探索,摸索出经验以后在面上推广,推动东北民营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重点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等,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意见》还明确,2017年6月底前,在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资担保体系,重点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