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硫磺矿7月23日发生火灾致10人遇难。8月26日,澄城县政府发布通告对澄城县硫磺矿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澄城县政府要求,澄城县硫磺矿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自行关闭井口,拆除生产设备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
关闭取缔工作由县工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供电分公司和尧头镇政府、安里镇政府密切配合,要求在10月10日前完成关闭取缔工作。否则,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由县国土局督促两家企业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其他措施恢复地貌。县供电分公司立即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县工信局、公安局和尧头镇政府、安里镇政府等部门配合炸毁或填实井筒,恢复地貌,妥善遣送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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