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目前已经被纳入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作中,尤其是农用土地的健康状况,受到了广泛关注。2017年是土壤保护和治理的关键年,《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相继出台,农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再上新台阶。
就在今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表示,这部法关乎农产品质量安全。草案也明确,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及修复方面,需要按顺序追究责任。
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该草案让农用土壤污染彻底告别责任不清的状态,也不再陷入无钱修复,长时间搁置的囧境。同时,对于农用地修复,草案也明确要优先采取农艺措施。转向农用土壤污染预防,草案鼓励生产者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如种养结合。
当然,在农用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中,铺开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是必不可少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介绍称,全国土壤监测网络基础点位覆盖了88%的粮食主产区,2020年完成整个网络构建。未来,全国还将分区域筹建土壤样品储备中心和分析测试中心,完善整个运行机制。
除了土壤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行动也开始进入正轨。2017年是土十条的落地之年,五部委已经在部署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行动,并且计划2020年底前摸清农用地污染状况。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要有针对性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分类别、分用途以及分阶段治理。
如果说,《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是针对所有土壤污染类型的,只是将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着重圈划了出来。那么,《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无疑会是农用土地污染防控、治理和修复的专属文件。
该法在2017年环保部第3次部务会议上原则审议通过,针对目前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出现的问题作出了明确梳理。文件要求,要强化农用地保护和监管,进一步管控污染风险。要统一布局、统一标准,划分类别,优先保护耕地,对拟开发农用地严控严管,落实考核和问责制度。
尽管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和治理方面的顶层设计不断优化,但是也存在后续完善的空间。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农业土壤污染防治是重中之重,建议立法侧重相关规定,并且更加细化要求、权责和目标等内容。
另外,地方政策和国家法规要做到求同存异,坚定标准,因地制宜进行微调。不论是土壤条件还是种植种类,都应该纳入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考量范围中。只有这样,各地的耕地污染治理和农用地保护才能在差异性中做到更加精准高效。
再者,农用地污染防治立法也需要从各方面寻求协调统一。也就是说,配套规章,外围标准的建立能够多方面阻断新污染源。还有专家认为,农用地污染防治专章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最主要的是如何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层面促进其长效性。
总的来说,唯有将用地和养地结合起来,给予土地休养生息机会,才能保障土地维持健康和应有的各项生态功能。在现有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预警和监测、风险评估以及分级管理等制度内涵,将是未来改善耕地环境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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