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国首个《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下称《指南》)在北京发布,《指南》有助于提高我国VOCs在线监测和管理水平,以及征收VOCs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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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VOCs是我国当前区域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之一。VOCs以及其所形成的二次污染物会对人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部分VOCs还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
“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把VOCs纳入约束性指标,环保部发布了一系列VOCs监测标准和治理方案。目前,VOCs治理已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之一。
目前我国已有北京、上海等17个省份开征VOCs排污费。截至今年7月,共申报企业2981户,征收金额6.87亿元。北京、上海、湖南、江苏、安徽等18个省(区、市)出台了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明确要求在线监测。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在我国现行的42项固定源排放国家标准中,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有14项,共有约78种VOCs指标。为全过程监管和削减VOCs排放量,环保部正在制定21项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