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应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量测量
测试电气设备的局部放*电特性是目前预防电气设备故障的一种好方法。我国现行交接试验标准规定采用长时感应耐压试验,在进行长时感应耐压试验时,要求同时测量局部放*电量。试验时使用的仪器,倍频电源车、补偿电抗,局部放*电测量系统。
1、 试验接线
为了防止铁心磁路饱和,试验频率应为额定频率的两倍以上。
试验方法及结果的分析判断
国标GB 1094—85(电力变压器)中规定的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的加压时间步骤,其试验步骤为:首先试验电压升到U2下进行测量,保持5min;然后试验电压升到U1,保持5S;最后电压降到U2下再进行测量,保持 30min。
U1、U2的电压值规定及允许的放*电量为
U1= UM/ = UM;
U2=1.5 UM/ 电压下允许放*电量Q<500pC
或U2=1.3 UM/ 电压下允许放*电量Q<300pC
式中:UM-设备最高工作电压。
试验前,记录所有测量电路上的背景噪声水平,其值应低于规定的视在放*电量的50%。测量应在所有分级绝缘绕组的线端进行。对于自耦连接的一对较高电压、较低电压绕组的线端,也应同时测量,并分别用校准方波进行校准。在电压升至U2及由U2再下降的过程中,应记下起始、熄灭放电电压。在整个试验时间内应连续观察放电波形,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记录放电量Q。放*电量的读取,以相对稳定的最高重复脉冲为准,偶尔发生的较高的脉冲可忽略,但应作好记录备查。整个试验期间试品不发生击穿;在U2的第二阶段的 30 m i n内,所有测量端子测得的放*电量Q连续地维持在允许的限值内,并无明显地、不断地向允许的限值内增长的趋势,则试品合格。如果放*电量曾超出允许限在但之后又下降并低于允许的限值,则试验应继续进行,直到此后30min的期间内局部放*电量不超过允许的限值,试品才合格。
3、干扰的主要形式及抑制方法
来自电源的干扰;来自接地系统的干扰;从别的高压试验或者电磁辐射检测到的干扰;试验线路的放*电;由于试验线路或样品内的接触不良引起的接触噪声。
以上这些干扰的抑制方法如下:
来自电源的于扰可以在电源中用滤波器加以抑制。这种滤波器应能抑制处于检测仪的频宽的所有频率,但能让低频率试验电压通过。来自接地系统的干扰,可以通过单独的连接,把试验电路接到适当的接地点来消除。来自外部的干扰源,如高压试验、附近的开关操作、无线电发射等引起的静电或磁感应以及电磁辐射,均能被放*电试验线路耦合引人,并误认为是放*电脉冲。如果这些干扰信号源不能被消除,就要对试验线路加以屏蔽。
信息整理:扬州拓奥普电力设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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