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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强化 固废全流程监管

作者: 2018年06月06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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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5月9日启动“清废行动2018”,摸排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之后,生态环境部于5月10日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对固
紧跟5月9日启动“清废行动2018”,摸排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之后,生态环境部于5月10日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规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筛选产生量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行业、种类建立清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向,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的接收地。

  按照通知要求,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危害大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行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要求相关企业,细化管理台账、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

  《通知》提出,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区域为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

  在强调排查的同时,《通知》提出要强化省、市两级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各地要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实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化备案,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在每年3月31日之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产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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