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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科煤化工等三家企业产品抽查不合格

作者: 2018年06月06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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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质监局官网日前通报了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为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供给水平,自治区质监局在2018年一季度组织对生产领域的
新疆质监局官网日前通报了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为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供给水平,自治区质监局在2018年一季度组织对生产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共抽查了全区89家企业生产的214批次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6%,共检出3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其中,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5%,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

  被抽查企业主要分布于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五家渠市等13个地州市。其中,乌鲁木齐市等10个地州市的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均为100%,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和塔城地区的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7.5%、95%和75%。

  本次抽查涉及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包括新疆帅科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工作。有关地区质监部门应当在收到自治区质监局转办的《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及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之日起,及时组织实施后处理。应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应及时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应当在接到企业复查申请之日起,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复查,整改复查包括复查检验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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