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广东省政府对外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民营经济十条”),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市场准入、融资难融资贵、转型升级压力等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了十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力争打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亮点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广州、深圳在2018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全省2019年上半年实现这一目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加快“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民营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
三、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2018年底前将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电厂用户的代输价格降至0.1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代输价格降至0.2元/立方米;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推广银税合作模式,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推广专利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各地推进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
五、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2020年实现省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全省推广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六、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推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广东”大赛等获奖项目在广东省落地;打造集商标查询统计、法律咨询、侵权预警为一体的商标保护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最多跑一次”。
七、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支持民营企业推行特级技师、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纳入“优粤卡”服务对象;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八、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力争2018年实现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建立
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为民营企业开展内部腐败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服务;对涉民营企业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实行挂案督办。
九、弘扬企业家精神。打造《风云粤商》等品牌活动,弘扬新时代粤商精神;定期发布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中,积极评选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
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推广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切实履行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100%核查;对民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