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类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请把已经开具发票的到期货款按合同约定结清,以便我司近期将16%的发票开给您。未按正常周期付款客户本月不予开票,下月发票税率自动改成13%,我司不承担差价。”
制造业等行业税率下降了3%,对于典型的靠增值额为生的制造业来说,绝*是个减负的重大利好。为此,不少客户要求企业“获利回吐”,在相应的商品上也要求降价3%。那么,企业是否就应该下降商品价格呢?根据相关会计师给出的计算分析,具体如下:
为此,若企业为客户降价,但企业的供应商却没有给你同时降价。*后亏的仍然是企业本身,所以降低税率,跟商品价格是无关的!
回顾此前,我国增值税经历过3次重要的降税及并档。
*次下调/并档:2014年起7月1日起,将6%、4%和3%的税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速由7.1%下降为0.8%;
第二次下调/并档:营改增后,增值税四档的税率档次和各种税收优惠使得整体税制还是显得冗杂,因此,国务*常委会议决定,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率从四档降低为三档,取消13%的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下调至11%;
第三次下调/并档: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下调1个百分比。2019年4月1日前我国增值税的三档税率分别为6%、10%和16%,其中,采掘、制造业多数在16%档,10%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农林牧渔、房地产、建筑装饰和通信业,金融服务业则多数在6%档。
此外,根据相关行业分析,增值税下调对于能源化工领域的影响主要通过两条路径传导,一方面减税降费中长期利好需求侧,目前在市场预期层面,宏观利好对于各品种的提振作用具有普适性;另一方面,增值税下调意味着商品含税价格的降低,鉴于各品种上游议价能力与进口比重不同,此路径的影响存在差异。
但截至目前,有关政府部门还未公布相关的政策通知。因此,4月1日后是实行13%还是16%的增值税率,还有待观望。作为企业方或者是购买方的你们,对政府增值税费下降的举措,有何看法?欢迎在留言区留下您宝贵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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