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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重大改革政策落地 浙自贸区力推油气全产业链创新

作者: 2019年04月03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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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中国化工报记者在浙江自贸试验区采访时获悉,该自贸区挂牌两年来,在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的支持下,结合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急需突破的重点难点,大胆创新,在油品领域的政策改革方面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
3月27日,中国化工报记者在浙江自贸试验区采访时获悉,该自贸区挂牌两年来,在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的支持下,结合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急需突破的重点难点,大胆创新,在油品领域的政策改革方面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

推进保税船用燃料油市场全面开放

  2017年6月1日,舟山市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意味着不同性质的企业被允许进入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

  据了解,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属国家特许经营,是国务院首次将此项许可权下放。

  浙江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夏文忠谈到,受益于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及《暂行办法》的实施,自贸区吸引了国内外行业巨头和民营资本纷纷介入。

  2018年7月,中石化全球船供油总部落户浙江自贸试验区。2019年3月19日,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保税油中心落地该自贸试验区,成为落地的第二家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全国牌照运营总部。

  目前,中油泰富保税油总部、中石化全球船供油总部、中长燃船供油总部等都已正式落地,中石化中海船供油总部、中远海运船供油平台等正在积极对接。此外,协力石油有限公司成为全国*获批保税船用燃料油企业经营资质的外商独资供油企业,意味着自贸区保税船用燃料油经营领域的全面开放。

*原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获批

  2019年2月27日,商务部正式批准赋予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这是继2018年2月浙江自贸试验区成功争取商务部出台《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打通申请通道后,*获批的原油非国营贸易企业。目前该自贸区第二家企业也正在积极申报资质。

  2018年11月,物产中大向商务部上报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申请,今年2月获批,3月20日公司正式取得原油进口资格。未来物产中大公司将结合上游的资源获取能力,联动下游物产石化的分销能力,利用集成服务能力与油源方、地炼方、终端方形成紧密的产业链条。

  目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油品贸易交易中心建设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除了*原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入资质公示以外,由浙江石油和嘉能可集团合资的第二家企业已经完成组建,正在积极准备申报事宜。

实现不同税号船用燃料油混兑调和

  2019年2月,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顺利完成7000吨不同税号油品混兑调和业务。根据测算,相对于直接从国外进口成品,混兑后的船用燃料油每吨可降低成本6.5美元,特别是对比去年7月自贸试验区首单混兑业务的每吨降低1.5美元实现了较大提升,单笔业务可为企业增加收益4.6万美元。随着混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假设混兑量能够达到50万吨/年,按照混兑后降成本6美元/吨计算,则仅此一项每年的企业获利就达到300万美元。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许琰说,本次混兑试点成功的意义在于:一是通过使用国内原料实现大幅度降低成本,帮助企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二是打造“调和、生产、进口”三位一体的市场供应格局,有利于大幅度提升舟山保税船用燃料油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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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油气 产业链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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