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环境风险要走上法律轨道
作者: 2019年06月03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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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响水3.21爆炸事故后,波及周边16家企业,多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地化工园区被关停。一系列的化工突发事件再次引起了各界人士对化企经营风险防范的关注和探讨。日前,广西石油和化工法律顾问团、
江苏盐城市响水3.21爆炸事故后,波及周边16家企业,多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地化工园区被关停。一系列的化工突发事件再次引起了各界人士对化企经营风险防范的关注和探讨。日前,广西石油和化工法律顾问团、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化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与会者普遍认为,防范环境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尤为重要。
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覃日飞指出,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法律主体的作为及不作为,而对企业产生负面法律责任或后果的可能性。
据悉,目前国内化企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的并不多,由此埋下的隐患也引发了一些不容忽视的事故和法律后果。近日,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中发现,2017年5月12日,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自建储罐因倒塌造成罐体破裂,罐内约1100吨废硫酸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7035万元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134.1万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日前,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钦州港“5.12”废硫酸泄漏案涉案的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及相关人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受理。
化工*、广西石油和化工法律顾问团高级顾问曹传东说,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要防范环境风险,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也须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使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评审机制,定期公布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目录,从制度层面防范与化解企业在处理内外事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对于如何在法律层面进行环境风险管控,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启苏说,企业应严格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从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排查。一方面以岗位职责为主线,通过个人自查、部门评议、领导审定等形式排查各岗位法律风险点;另一方面以业务流程为主线,结合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梳理排查,深入分析、重点控制风险等级高、发生可能性大、影响范围广、涉及岗位多的高风险经营活动,收集各类法律风险源。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也建议,化企应积极推进企业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理顺管理流程;加大制度合法性审查力度,发挥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积极作用,增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围绕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案说法,加强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营造企业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全员法治意识,要建立争议化解联动协调机制。
此外,黄都恒指出,化企要建立争议化解多方合作机制。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着力构建良好的环境保护外部工作环境,主动加强与国家和地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法院之间的业务交流,建立与社会公益组织之间的信息互动,妥善处理好与这些机构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主动接受外部的监督指导,通过沟通交流,增进理解合作,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营造良好的环境治理共商共管的外部格局,从而达到“管、控、防”联动,有效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和其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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