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这个一听起来就觉得可怕的词语,其实...其实..其实就是这么可怕!
因危险废物携带“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特性,如果我们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的话,就会给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可想象的危害。
什么是危险废物?
在我们国家呢,对危险废物是实行绝对的严格管理的。一旦某一种物质被认定为危险废物,就要严格地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来管理和操作,绝不能有马虎之心。
固体废物是相对于原使用者而言的,只要对原使用者而言,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被抛弃、放弃的上述物品,不论对其他个体是否有使用价值,均属于固体废物。
具体如何区分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应依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予以鉴别。
根据规定,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在其所列的豁免环节(包括收集、利用、处置、运输、转移),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如果不确定某一种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那么请用以上步骤进行判定哦!
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是不是危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关于HW12、HW49大类危险废物的定义,涂装行业和化工行业的吸附VOCs后的废活性炭(以下简称“VOCs废活性炭”)可明确认定为危险废物;
那么有的企业要问了:“我们不涉及上述两个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活性炭可不可以按一般固废的要求处置呢?”答案是: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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