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是如今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二氧化碳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会对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减少、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将对整个城市的空气环境产生积极作用。
为了规范检测仪器的质量,完善尾气监管体系,从而切实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日前,由甘肃省计量研究院、甘肃省质量审核中心、兰州交通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的《柴油车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检测仪》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规程是以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列规范,主要参考了GB 3847-2018、JJG 688-201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JJF 1481-2014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型式评价大纲》编制而成。本规程为首次制定,适用于柴油车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规程中指出,氮氧化物检测仪和二氧化碳检测仪是用来测量压燃式发动机的柴油车排放气体污染物中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碳浓度的仪器,一般由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水分离器、过滤器、测量单元、数据处理系统、显示器件和控制、调节、辅助装置等部分组成。检测仪按照测量原理分为不分光红外法(NDIR)、红外法(IR)、紫外法(UV)和化学发光法(CLD),其中对二氧化碳(CO2)的测量一般采用不分光红外法(NDIR);对氮氧化物(NOx)的测量优先采用红外法(IR)、紫外法(UV)或化学发光法(CLD)。同时规程明确,在测量氮氧化物(NOx)浓度时,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种为直接测量NO、NO2 的方式,另一种为使用NO2-NO 转化装置将NO2 转化成NO 后再进行测量的方式。
此外,规程规定了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检定结果的处理、检定周期和附录等内容,内容详尽完整。
汽车尾气治理有其固有的难点,但近些年,各个地方都在加强对尾气的监管力度,众志成城下我们也能清晰的看到治理成效。积小流以成江海,在大气污染治理这条路上,我们正一步一个脚印,坚定的向前走去。
资料来源:《柴油车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检测仪》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