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23日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0年7月23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1年1月23日。
商务部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南京诺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正丙醇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初步审查,申请人正丙醇的合计产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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