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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作者: 2019年07月25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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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格化监测系统已经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的“利器”之一。近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正在对“江苏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总预算19809万元,采购4331台仪器设备及一个数据处理及应用平台
目前,网格化监测系统已经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的“利器”之一。近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正在对“江苏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总预算19809万元,采购4331台仪器设备及一个数据处理及应用平台。

本次招标采购的仪器主要安装在江苏省下属的13个市,分布情况如下:
城市
小型空气自动
监测站
6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
2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
南京
8
69
330
无锡
10
77
326
徐州
7
61
276
常州
7
65
282
苏州
11
93
418
南通
10
81
349
连云港
4
33
136
淮安
4
41
168
盐城
7
65
277
扬州
8
69
293
镇江
5
45
191
泰州
5
49
205
宿迁
5
45
196
小计
91
793
3447
 
招标详情如下: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决定就江苏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标书编号:JSZC-G2019-2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采购,包含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含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包号
分包内容
数量(台/套)
采购预算(人民币)
1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7市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以及系统数据处理及应用平台的建设与服务
2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
1607
6120万元
6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SO2、NO2、CO、O3)
375
数据处理及应用平台
1
2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扬州6市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2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
1840
5954万元
6参数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SO2、NO2、CO、O3)
418
3
南京、常州、扬州、镇江、泰州5市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6参数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SO2、NO2、CO、O3)
33
2805万元
4
无锡、苏州、南通3市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6参数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SO2、NO2、CO、O3)
31
2635万元
5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6参数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SO2、NO2、CO、O3)
27
2295万元

本项目按分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包1-5中,包1、2为网格化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数据平台建设,包3、4、5为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由于网格化系统中,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用于对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质量控制,为确保监测和质控工作分开,因此
每家投标商只能选择投标包1、2或包3、4、5。为保证建设进度,一个中标商不能中超过1包。各分包单独评分,如有多个分包某投标商同时评分排名第一,按分包顺序确定中标商,避免商重复中标。
(二)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各分包最高限价为其预算价格。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付钢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68520
采购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人:王晨波
咨询电话:13913856695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包号
项目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7市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以及系统数据处理及应用平台的建设与服务
61
2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扬州6市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59
3
南京、常州、扬州、镇江、泰州5市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28
4
无锡、苏州、南通3市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26
5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服务
23
 

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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