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8月20日,根据全国卫星导航应用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规范制修订计划,全国卫星导航应用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组织完成了《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行驶记录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基于导航卫星的陆地定向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星敏感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校准规范》适用于采集、回放GPS、BDS、GLONASS和GALILEO卫星导航信号的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以下简称采集回放仪)的校准。该校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其中,校准方法又包括外观及功能检查、采集带宽、回放信号功率电平、内部晶振频率。另外,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规范推荐为1年。
《行驶记录仪校准规范》适用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首次校准、后续校准和使用中的检查。该仪器的校准条件要求环境温度保持在20~25℃之间,相对湿度≤80%,电源电压220±20 V,电源频率50±2Hz,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在校准过程中主要用到的仪器设备包括GNSS信号模拟器、导航信号转发器。校准方法有定位偏差、测速偏差、里程误差、时间误差。
《基于导航卫星的陆地定向系统校准规范》适用于使用导航卫星的信息建立大地方位角基准,对陆地定向系统的定向误差及定向时间进行校准。该设备的环境校准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湿度等应在被校陆地定向系统以及校准用设备的允许范围内;校准场地内应保持清洁,无影响校准的气流、杂光、振动、电磁等干扰源;其它环境条件见《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的相关内容。校准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经纬仪、测地型GNSS接收机、标杆仪或固定觇标、秒表。校准方法包括定向误差、定向时间。另外,陆地定向系统的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24个月。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委托方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星敏感器校准规范》规定了对星敏感器实验室内高低温真空环境下静态测量精度及动态性能进行校准的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处理及复校时间间隔,适用于新制造(或新购置)、使用中、修理后的星敏感器校准。据了解,星敏感器星敏感器是以CCD为光电敏感器件,通过恒星矢量测量空间飞行器姿态的精密仪器,适用于各类地球轨道卫星及空间飞行器。由于空间环境的特殊性,对星敏感器的地面校准需要考虑温变、真空等因素。该仪器校准过程中用到的设备包括精密双轴转台、高低温真空罐、单星模拟器。
附件:1.《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2.《行驶记录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3.《基于导航卫星的陆地定向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4.《星敏感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