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地方标准《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指南(试行)》(DB37/T 3655-2019),将于2019年9月30日开始实施。该指南规定了山东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的构成及技术要求等内容,适用于经山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与运行等。专业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与运行等可参照该指南执行。
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构成、监测网络、管理平台、配套设施、通讯与联网稳定性。
根据标准公告可知,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由监测网络、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三部分构成,可以实现对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单元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应急响应。
关于监测网络,其总体要求包括:化工园区或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承建单位应按照 HJ 169 进行化工园区环境风险识别,明确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等内容,确定重点监控因子和监控点位;化工园区应依据监控对象和范围,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监测网络;监测网络应覆盖化工园区重点监控因子,需包括硫化氢、氨气等重点关注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物质;监控点位的布设按照 GBZ/T 223、AQ 3036、HJ/T 55、HJ 169、HJ 589、HJ 664 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等。
监测网络分级包括点监测、线监测、面监测。此外,对化工园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推荐采用表1的分析方法。本指南发布实施后,新的相关监测分析方法经验证后也可作为本指南的监测方法。
管理平台包括数据库子系统、预警子系统、应急响应子系统、数据分析子系统、信息公开子系统5个子系统,具备实时监控、风险预警、数据处理、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功能。在指南中明确提出管理平台系统应能直观展示化工园区和企业危险单元、风险源、监测站点/装置、应急资源与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的基本信息与分布位置,并具备存储、查询、统计、动态数据展示、对象分布与识别、搜索、定位、二三维地图切换等功能。
配套设施包括括办公场所、服务器、电脑、电源、视频音频系统、显示系统、单兵终端及指挥系统、客服专线、网络等。
以上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有效防范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依靠该项标准的有效实施,山东省化工园区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有望取得新的进展。
更多详情请参见以下附件:
化工园区大气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