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场材料要提供合格证、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其等级应符合图纸要求,必须向监理报验合格方可施工。
2、砌块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的1/3,且不小于150㎜,当在同一位置相邻3皮的搭接长度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在水平灰缝内设不少于2¢6钢筋,钢筋两端均应超过该垂直缝350㎜长,外墙转角及内墙交接应咬砌。
3、墙内管线应沿砌块的模数位置横平竖直地预埋,不应斜置。墙外管线预埋件应埋砌在砂浆水平缝内,对于口径大于100㎜或有特殊要求的管线,其预埋件应留不少于2¢6拉结钢筋,并砌入墙内500㎜。
4、堆放要求: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不宜着地堆放,防止侵水;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5、砌筑时用切锯,不得用瓦刀砍。
6、砌筑前应绘制排列图,设置皮数杆,间距4—8 m,皮数杆上应标明块层、灰缝、窗台板、门窗洞口、过梁、圈梁、、预制构件等高度位置。
7、构造柱浇筑前,先清理落地灰,将砌体留槎部位及模板适当湿润,先浇水泥浆。
8、砌筑前先适度洒水,并清除浮灰,湿水深度5-10㎜。
9、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 m,日砌筑高度不大于2.4 m,砌至接近梁板,应留一定空隙,7天后铺砌60℃斜砖。
10、灰缝要求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原浆随砌随勾缝,可用¢10钢筋勾缝,深1-3㎜凹缝,饱满度不小于80%。
11、灰缝厚度应均匀,水平灰缝不得大于15㎜,垂直灰缝不得大于20㎜。
12、除上述外应满足设计及国家施工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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