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项目在我中心10:00准时开标,一市场主体因晚到30秒,代理机构以投标人到达开标室为投标截止时间倒计时10秒之后,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该市场主体当场向现场监督人员投诉,我中心应监督人员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现场录像供裁决。根据智能化高清现场录像显示:投诉人因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重新封装于投影仪显示投标截止时间倒计时10秒之后,10:00:25′进入指定开标室,10:00:30′到达指定接标处。中心各路监控及现场显示时间均是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完全一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诉人在观看高清监控影像后接受投标文件被拒收的处理。
智能化设备发挥关键佐证作用,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进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市交易中心提醒市场主体,严格遵守法定投标时间,提高对投标时限严肃性的认识,避免因分秒之差错失投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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