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计划,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负责起草的《光频域反射计》校准规范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制修订工作。为了使新规范更加完善和更具可操作性,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该项性规范的意见,还望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新规范早日修订完善并落地实施,以便更好地规范光频域反射计的校准工作。
《光频域反射计校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适用于光频域反射计的校准。
据了解,光频域反射计是利用光源的相干性,精密测量光学组件之间的距离。它包括一个扫频光源和一个光纤迈克尔逊干涉仪,干涉仪其中一根光纤的尾端连接反射镜组成参考臂,另一根光纤的尾端为测试端口,连接被测器件组成测量臂。扫频光源发出的光经过耦合器分光后进入干涉仪的两臂,分别被反射镜和被测器件反射,两个反射光在耦合器的另一个输入端输出到探测器进行检测,参考臂的本振光信号和测量臂的回波光信号通过耦合器在光电检测器中完成相干混频。由于激光器以一定斜率扫频,两个信号之间的光程差就会产生拍频,通过对拍频信号的检测可以获得光纤链路沿线的物理信息。其工作原理图如图1所示:
在计量特性方面,规范指出,仪器的最大测量长度为30m,70m(标准模式);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0.0034%(标准模式);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0.10dB;输出中心波长测量范围为(1265~1335)nm 或(1525~1610)nm。
在校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环境条件包括环境温度:(23±5)℃,校准期间温度变化不超过 2 ℃;相对湿度:80%;供电电压:(220±11)V,频率:(50±2)Hz;周围无剧烈振动,无影响校准结果的强磁场。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包括单模光纤、光纤长度传递标准、插入损耗传递标准、光谱分析仪、FC/APC 单模光纤跳线。其中,关于光谱分析仪,规范要求其波长范围:(600~1700)nm;最大允许误差:优于±0.025nm;最大允许输入功率:30dBm。另外,关于仪器的校准项目,参见表1:
最后,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规范指出,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更换重要部件、维修或对仪器性能有怀疑时,应及时校准。
以上规范的制定引用参考了JJG959-2001《光时域反射计检定规程》、JJF1198-2008《通信用可调谐激光源校准规范》、GB/T 15972.4《光纤总规范第4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试验方法》。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光频域反射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