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城镇排水管网动态监测技术规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编制规范》、《城市河湖环保清淤及底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城市河湖生态修复设计规程》等4项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7日。
《城镇排水管网动态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方案设计,仪器设备技术要求,仪器设备安装,监测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和考核等,适用于广东省城镇排水管网动态监测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有效性处理和数据应用。
其中,在仪器设备的选型方面,标准指出:1.水位计可采用超声波水位计、雷达式水位计、声波水位计等,宜采用非接触式,同时应增加补盲设备。2.流速仪可采用多普勒流速仪、雷达波流速仪等,宜采用接触式和非接触式流速仪。3.水位计、流速仪、流量计、雨量计采集模块应具有频次调整、召测、电压比、通讯诊断等设备自我感知能力等。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编制内容综合说明、区域概况、现状调查评价、总体规划、治理方案、投资估算、非工程治理措施方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实施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编制成果要求等,适用于广东省城镇建成区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的编制,其他水体治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在编制内容综合说明方面,规范明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编制内容应包括区域概况、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目标与任务、总体规划与布局、治理方案、投资估算、非工程措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实施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形成规划成果等。
《城市河湖环保清淤及底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底泥勘测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环保清淤规模、环保清淤施工、底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底泥处理厂建设等,适用于城市规划区湖泊、河流污染底泥的污染状况调查、清淤、底泥集中处理、取样检测、处置与底泥处理厂的建设等。
在环保清淤施工方面,新规程规定:清淤设计和施工前,应调查分析工程施工条件,包括工程区域有关河湖行洪调蓄、水域使用、工程建设、环保、土地使用、城管、港口码头、航道、道路等方面的规定;工程区域地下或架空线路、水下障碍物、污染物、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军事设施等分布。
《城市河湖生态修复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生态需水保障、水体修复、地貌形态塑造与修复、生态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生态监控与管理等,适用于指导城市河湖等生态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组织、建设征地、环境影响、投资估(概)算及经济评价等内容参照其他现有规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其中,在生态监控与管理方面,新规程指出:城市河湖水环境监测可按照 SL219、SL395、HJ/T 91-2002、《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布设监测断面,确定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监测方法等。可根据需要同步进行水量监测,监测方法和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以上是广东省发布的四项工程建设标准的大致内容。在此,还望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助力上述四项工程建设标准早日完善并落地实施,惠及工程建设行业。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关于征求《城镇排水管网动态监测技术规程》等4项广东省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