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蓝天保卫战取得积极进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下降23.1%。但 O3污染问题日益凸显,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O3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上升21%;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仅次于 PM2.5(占 45%)。因此,在持续推进 PM2.5污染治理的同时,要加大O3污染治理力度,遏制O3浓度快速上升的势头。
可以看到,我国 VOCs 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 VOCs 管控能力依然薄弱,VOCs 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2020 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对照目标任务梳理分析发现,VOCs 治理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短板,因此,有必要印发攻坚方案进行专门部署。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响,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攻坚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
《攻坚方案》提出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强 VOCs 综合治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达标监管和帮扶指导相统一,加强技术服务和政策解读,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减污增效;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对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 VOCs 物质控制;坚持资源节约和风险防控相协同,大力推动低(无)VOCs 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等。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
2. 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3. 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
4. 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5. 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实现减污降耗增效;
6. 坚持帮扶执法结合,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7. 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
8.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企业治理积极性;
9.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10.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考核督察。
其中,在坚持帮扶执法结合,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方面,方案指出在开展监测执法联动过程中,要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 VOCs 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等。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 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VOCs 走航监测等高效监侦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此外,还需要运用已有的监测预警系统,动态监控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及重点管控企业VOCs 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整改,切实降低园区及周边VOCs 浓度。
在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快完善 VOCs 环境监测网。具体表现为:加强大气 VOCs 组分观测,完善光化学监测网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另外,还需要加强污染源 VOCs 监测监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要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 VOCs 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规范要求的及时整改。
方案中提出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治理区域如下图所示:
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而2020年又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因此,希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该项新方案早日完善并落地实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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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