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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征求意见稿)》发布

作者: 2020年06月09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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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污染场地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生态环境部
  我国土地资源短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用地功能调整,大量污染企业外迁,留下大量农药、化工等高风险工业污染场地急需修复。目前我国场地修复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但相应的土壤修复及风险管控的相关标准还相对缺乏,难于科学、系统、规范地指导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工作。
 
  2016 年,国务院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要求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土十条”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多环芳烃类有机物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原位热脱附技术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然而,当前国内尚无原位热脱附相关的技术规范,各修复企业在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处理技术不适宜、处理过程不规范、二次污染风险高等问题。因此,制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势在必行。
 
  近日,为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污染场地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
 
  上述新技术规范规定了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调试、运行与维护等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的参考依据。
 
  据了解,原位热脱附技术(例如电阻加热、热传导、蒸汽注入加热、热空气加热等)在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领域的应用发展很快。该技术对于存在污染源或非水相液体的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具有修复更迅速、更彻底的优势,适用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多氯联苯、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治理。
 
  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总体要求包括:1.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需遵循绿色修复的理念,避免能源浪费;2.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3.原位热脱附处理后的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应满足场地修复目标的要求;4.修复工程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和有效性。修复工艺设计应本着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并考虑节能、安全、操作简便。修复工程应与修复工艺水平相适应等。
 
  原位热脱附技术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包括热传导加热技术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电阻加热技术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蒸汽强化抽提技术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三个方面,一般要求有:1.主要工艺设备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6.3的要求。2.当治理具有腐蚀性污染物时,管道、风机、阀门等应满足相关防腐要求。3.爆炸性气体环境使用的加热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危险场所分类正确选择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应符合 GB 3836.1 及GB 3836.15的规定。
 
  以上技术规范在制修订的过程中引用参考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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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征求意见稿)》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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