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天津南港工业区开展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专题培训,特邀天津大港海关物流监控科为码头企业讲解海关监管场所最新政策及注意事项,旨在帮助石油化工等行业企业顺利完成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请工作,助力加强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政策“为企而生、为企所用”。北燃LNG应急储备项目部、天津渤化码头公司、天津南港港务公司、南奥公司、泰奥公司等辖区码头企业参加。
在培训中,天津大港海关相关负责同志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9号)相关内容,重点说明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请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对监管作业场所设立后日常管理运营易出现的误区做了特别提示。讲解结束后,天津大港海关相关负责同志和与会企业深入交流互动,“一对一”解答企业具体问题。
培训结束后,与会企业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专题培训了解了最新政策法规,掌握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请流程,园区举办的专题培训对企业今后开展业务帮助很大。
据悉,此次活动由天津南港综合办联合天津大港海关发起并组织,下一步,天津南港综合办将进一步立足主责主业,为码头企业与口岸查验单位搭建更多更好的互动平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求,提供更加有特色、讲实效、接地气的企业服务。 (曲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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