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政府了解到,为推进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以及锅炉、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河北省出台《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其中,河北省将加快工程项目许可审批,实行超低排放改造财政补贴,支持推进技术改造,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差异化管理。
河北省规定,由市、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设施深度治理,结合实际,对不同时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差别化财政奖励。对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和锅炉通过全流程深度治理达到超低排放项目,符合千项技改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的,支持其申报省级千项技改重点项目;符合省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条件的,支持其申报有关专项资金。
同时,对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评选国家A级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实施分级量化管控。
此外,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并且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环保手续齐全、环保制度台账完善、环境管理规范、2019年以来无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测、远程执法抽查、无组织排放智能管控、环境监测走航车等“非现场”手段加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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