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也在不断向郊区扩张,由此,万幢高楼平地起的现象于我们而言早已不是新鲜事。一栋栋鳞次栉比的高楼既是一座城市经济崛起的象征,也是千万城市居民的归宿所在。然而,在享受着城市带给我们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日渐凸显,空气中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及颗粒物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有鉴于此,我国陆续颁布了机动车尾气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废气排放要求等众多环境保护标准,力求从制度层面上严格治理城市空气污染问题。然而,在众多导致城市空气质量下降的因素之中,习以为常的建筑施工扬尘问题往往容易被我们忽视。事实上,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建设,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的灰尘不仅量大、密度大,而且在疏于管理的情况下更易造成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问题。
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颁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技术标准》。该项标准编号为DB33/T1203-2020,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项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组织与管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运输扬尘控制、拆除扬尘控制、扬尘监测等,适用于浙江省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运输扬尘和拆除扬尘的控制与监测。
其中,该项新标准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提出了七条规定,包括: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在周边设置围挡、并应按扬尘控制要求配备相应的扬尘控制设备、设施、机具和材料等;2.应根据施工作业面和作业对象选择有利于减少施工扬尘的施工作业方法,并应采取相应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3.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超过24小时的,应采用防尘网遮盖等措施;4.在进行产生粉尘的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扬尘控制措施等。
运输扬尘控制的要求有:1.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2.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运输车辆出场时也应冲洗干净。
关于扬尘监测,标准规定:1.施工现场扬尘监测宜采用目测法,也可配备专用设备进行监测;2.施工现场扬尘监测应根据作业具体情况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并应重点关注有关区域。此外,监测设备应当具备的功能有:1.具备实时监测PM10浓度的功能,数据采集间隔不大于5分钟/每次;2,具备不少于1年的数据存储能力及数据传输功能;3.具备PM10浓度超标自动报警功能;4.监测设备宜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定期检定校准,平均相对误差应小于等于±10%。
以上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