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秤以无线通信方式代替有线通信方式,通过无线[电]链路,实现称重传感器与称重显示器的链接和信号传输。无线秤主要用于称重传感器与称重显示器之间不易于架设连接电缆,或称重传感器与称重显示器在使用中需要在一定区域内相对移动的场合。
近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归口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无线非自动秤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该项新的规范在编写过程中,充分比较了无线非自动秤与常规非自动秤的技术特点与要求,既体现了无线秤的固有特性,又兼顾了与常规非自动秤的共性。
该项新的校准规范的主要内容有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适用于将称重传感器的测量信号通过无线[电]链路向称重显示器直接传输的,准确度等级为III 、 IIII级非自动秤(以下简称无线秤)的计量校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新的校准规范不适用于非单纯中继性质间接传输信号的无线秤和以 WIFI、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传输的无线秤的校准。
据了解,无线秤主要包括两个核心模块:称重传感器(含承载器)、A/D 转换电路(可选)与无线电发射机构成的传感器信号发射模块(以下简称“发射端”);称重显示器与无线电接收机(内置或外置)构成的(传感器)信号接收/处理模块(以下简称“显示器端”),具体如图1所示:
其中,常见的无线秤为:无线电子吊秤。此外,如有上述模块组成的无线电子台(案)秤、无线固定式电子秤也适用于本项新规范。
计量特性包括分度值、最小秤量、示值响应、示值误差、鉴别力、重复性、偏载、旋转。其中,无线秤的最小秤量和准确度等级关系如下表1所示:
关于仪器的校准条件,新标准指出:校准时,被校无线秤的发射端与接收端之间的直线通信距离、信号频率、频道、信道和称量操作应与实际使用相同。仪器校准的环境条件有温度:(-10~+40)℃,相对湿度:≤85%,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或机械干扰;校准应当在无线秤制造单位规定或用户要求的使用环境条件下进行,遇到无线通信信号被严重阻挡、外界有强干扰影响信号,自然环境如雨、雪或者其他可能影校准结果的情况应暂停校准。仪器校准过程中所使用的标准器及其它设备有标准砝码和替代物。
最后,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标准明确:应依据秤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用户要求确定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要超过1年。该项新的校准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基础性系列规范编写,且为首次发布。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无线非自动秤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