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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臭氧分析(自动监测)仪校准规范》意见征集

作者: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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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臭氧分析(自动监测)仪主要应用于医疗、制药、食品加工业、水产养殖、化妆品及日常等生活领域中臭氧消毒后水中残留臭氧浓度的测定。根据测量原理可分为分光光度法臭氧分析仪和电极法两大类。根据使用场合可分为实
  水质臭氧分析(自动监测)仪主要应用于医疗、制药、食品加工业、水产养殖、化妆品及日常等生活领域中臭氧消毒后水中残留臭氧浓度的测定。根据测量原理可分为分光光度法臭氧分析仪和电极法两大类。根据使用场合可分为实验室臭氧分析仪和在线臭氧自动监测仪。
 
  水质臭氧分析(自动监测)仪校准系统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分光光度法水质臭氧分析仪由光源、单色器、样品室、检测器、数据处理单元和化学试剂组成。仪器部分结构如下图1所示:
 
  电极法水质臭氧分析仪,主要由电极、控制器和显示单元组成,根据安装方式的不同,有时还配有流通池。仪器原理结构如下图2所示:
 
  近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 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为主等单位承担了《水质臭氧分析(自动监测)仪校准规范》的制定工作,目前该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现已完成。为了使上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
 
  《水质臭氧分析(自动监测)仪校准规范》的主要内容有范围、术语和定义、概述、计量性能、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适用于分光光度法和电极法两大原理的水质臭氧分析仪的校准,规范校准量程上限为2.00mg/L。其他原理、量程的仪器也可以参照该规范执行。
 
  仪器的计量特性如下表1所示:
 
  仪器在校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环境条件有室内环境温度(15~35)℃,校准过程中温度变化不超过±5℃;相对湿度≤85%;大气压(80~106)kPa;供电电压(220±22)V,供电频率(50±1)Hz。校准用标准及其他设备有水质臭氧分析仪校准系统、标准紫外分光光度计、流量测试系统。
 
  最后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标准明确:送检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分析仪的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为1年。在相邻两次校准期间,如果对仪器检测数据有怀疑或水质臭氧(自动监测)仪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分析仪重新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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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臭氧分析仪 电极法 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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