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于湿度的检测和控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进行了大量的研制工作。由此,专门检测空气中水蒸气含量的仪器顺势而生,它就是数字温湿度计。数字温湿度计不仅可以用来测定环境当中的湿度,还有温度,以此可以确定产品生产或仓储的环境条件。
该温湿度计通常由感温元件、湿敏元件、测量电路和显示部分组成,其原理是利用温湿度敏感元件随温度、湿度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电量特性,经过信号处理,以数字形式直接显示出温度值和相对湿度值的仪器。温湿度计工作原理如下图1所示: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数字温湿度计校准规范》(报批稿),公示时间段为2020年10月21日至30日。该项新校准规范的主要内容有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等,适用于测量范围为(5~50)℃、(30~95)%RH 的工作级数字温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的校准。
仪器的加量特性包括:1.温度示值误差:±2.0 ℃;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5%(相对湿度在40%~70%,20 ℃时);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7%(相对湿度在40%以下或70%以上,20 ℃时);4.温度回差:±0.5 ℃;5.相对湿滞误差:±3%;6.温度重复性:0.5 ℃;7.相对湿度重复性:2%。
仪器校准的环境条件有环境温度:(15~25)℃,相对湿度:≤85%。校准过程中使用的校准器有精密露点仪、数字式干湿表以及温湿度试验箱。这三类设备的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校准项目参见下表4所示:
最后,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标准指出: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校准规范依据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