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印发了关于《广东省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投资1083.55亿元用于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
总投资1083.55亿元
《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省城镇燃气利用水平要显著提升,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协调并进”的供应格局,基本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基本建成以智慧燃气平台为支撑的综合管理体系。
据悉,广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总投资约1083.55亿元用于全省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全省计划天然气年用气总量达到200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用气人口增长约3315万人,达到7590万人以上;管道天然气普及率由45.8%增长至70%以上;城镇燃气管道建设22900公里以上。
在燃气设施方面,《规划》则提出,到2025年,城镇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6.8万公里以上,市县建成区城镇天然气管道基本实现覆盖;城燃企业液化天然气储气能力达到约223万立方米(液态)以上(其中现状储气能力66.56万立方米,规划新增储气能力157万立方米以上),形成不低于年用气量5%的天然气储气能力并满足国家最新储气目标要求。
要加强终端价格监管
《规划》指出,目前,燃气发展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管道天然气终端价格偏高。
据调查,2019年广东城镇管道天然气综合购销差价为0.47-2.01元/立方米(平均0.87元/立方米)。目前广东各地级市主城区天然气居民用户价格(第一档)在3.4-4.2元/立方米之间,其中尚未实现门站供气的8个地级市(汕头、汕尾、揭阳、阳江、茂名、河源、梅州、云浮)平均为4.03元/立方米,其他实现门站供气的13个地级市平均为3.56元/立方米。据全省195家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目前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终端气价在1.32-5.46元/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59元/立方米,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广东气源以海油供应为主,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占比超过80%,气源价格在全国处于高位;二是广东省天然气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在燃气设施建设上土地、人工成本较高;三是广东是全国唯一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并将市政管网建设费用完全计入配气成本的省份,导致配气价格偏高;四是部分地市供气层级较多,存在层层转输、层层收费现象。
对此,规划指出,要加强终端价格监管,使燃气终端价格更合理。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按照定价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各地对城燃企业有效资产、准许成本等进行监审。此外,由各地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并核定独立配气价格,从严控制企业利润水平,严防城燃企业实际购销差价高于政府核定配气价格的行为,探索按用气量分类制定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切实降低城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清理规范城燃企业收费,凡不属于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变换名目再另行收取费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燃气市场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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