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安监总局出台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作者: 2013年09月30日 来源:钢联资讯 浏览量:
字号:T | T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

这十条规定是: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标签:出台 化工企业 生产安全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