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消息,浙江浪迪泵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5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20元。
根据公告内容,浙江浪迪泵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WZB-20,生产日期/批号为2022年2月的微型泵(自吸泵)的规定点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明,该公司共生产上述规格型号的微型泵16台,其中14台已销售且无法追回,从中获利420元。
浙江浪迪泵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规行为。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上述不合格的微型泵(自吸泵),并处罚款10560元,没收违法所得420元。
标签: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