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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绿氢生产无需危化品生产许可,且允许化工园区外制氢。
据了解,《通知》“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及其制氢加氢一体站不需在化工园区内建设。
氢能企业按行业类别归口安全监督管理。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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