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便携式废气V0Cs采样器校准规范》等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确保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便携式废气 VOCs 采样器校准规范》
便携式废气 VOCs 采样器主要用于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其工作原理是采样泵将挥发性有机物采集到装有活性炭、Tenax 等吸附管中,通过测量控制单元来控制和测量采样体积,最终达到定量采集的目的。采样器一般由采集单元(如过滤网、加热管路、冷却除湿、吸附管)、测量控制单元(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采样泵等)、数据处理单元和显示单元组成。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等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的基础性系列标准。本规范参考了 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标准中的内容。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采样流量范围在(10~200)mL/min,使用吸附管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采样器的校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便携式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
便携式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测量原理是红外光源发出的光经迈克尔逊干涉仪转变为干涉光照射气体样品,得到红外干涉图,经傅立叶变换得到红外吸收光谱图。根据吸收峰强度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定量分析。仪器能同时监测有红外吸收的多种气体,广泛应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等领域。
仪器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传输单元、样品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辅助设备等。依据测量方式的不同,仪器可能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结构。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 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技术文件。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用便携式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的校准。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质子转移反应质谱监测仪校准规范》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质子转移反应质谱监测仪是基于质子转移反应离子化质谱技术用于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量的监测设备。主要适用于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园区监测预警、走航监测与高时空分辨率 VOCs/臭氧来源解析等。监测仪由采样单元、离子源、质量分析器、真空系统、数据采集及处理单元和质控单元组成。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测量不确定 度评定与表示》和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等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的基础性系列标准。
本规范的校准方法和技术指标主要参考了 JJF 1164-2018《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规范》、JJF1528-2015《飞行时间质谱仪校准规范》、T/CIMA 0019-2019《质子转移反应质谱仪》、DB31/T 310002-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中内容。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范围;术语;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环境空气、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质子转移反应质谱监测仪的实验室校准和现场校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测量范围为(0~10)nmol/mol,工业园区测量范围为(0~200)nmol/mol,其它测量范围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质子转移反应质谱监测仪可参照本规范。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是基于离子色谱原理,测量环境空气中水溶性离子组分浓度的监测系统。监测的水溶性阴离子包括 Cl-、NO3-、SO42-,水溶性阳离子包括 Na+、NH4+、K+、Mg2+、Ca2+。监测系统由样品采集单元、分离吸收单元、样品收集单元、分析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显示单元、淋洗液单元、废液收集单元组成。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 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等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的基础性系列标准。
本规范的校准方法和技术指标主要参考了 JJG 823《离子色谱仪》、HJ1328《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65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系统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标准中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单一离子测量范围为(0.3-200)µg/m3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其它测量范围或测量原理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也可参考本规范。
《开路遥测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
分析仪是基于傅里叶变换技术,气体在红外辐射波段具有特征吸收谱线,光穿过气体时,特征频率谱线光能就会被气体吸收,从而使该频率光的能量减弱,光线能量减弱的程度与气体浓度和光线在气体中经过的路程成比例,遵循朗伯-比尔定律。分析仪主要由红外光源、发射光学器件、接收单元、干涉仪、探测器以及数据采集处理单元组成。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 JJG 551-202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GB 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5322.4-2019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 可燃气体探测器、GB/T 20936.4-2017《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 4 部分:开放路径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HJ 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开放路径不大于500m,主动式开路遥测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的校准(开放路径大于500m和被动式开路遥测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可参照执行)。
《可控释放排放量标准装置校准规范》
可控释放排放量标准装置是用于产生标准排放量的装置,可用于对测量无组织排放量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标准装置按定量原理可分为质量法和流量法。质量法是通过天平称量混合气释放前后罐体的质量变化和释放时间来计算排放量;流量法是通过使用质量流量计控制标准气体的输出流量实现目标气体的定量释放。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 JJG 1132-2017《热式气体质量流量计》、JJG 643-2003《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GB/T 5274.1-2018《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第 1 部分:称量法制备一级混合气体》编制而成。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基于可控释放原理的气体排放量(包含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计量标准装置的校准。
《气体排放测量差分吸收激光雷达标准装置校准规范》
差分吸收激光雷达气体排放测量系统是在开放空间利用差分吸收激光雷达法远程遥感检测企业或区域气体排放量。它可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测量气体排放量。激光雷达主要由激光发射单元、光信号接收单元、光信号处理单元、数据采集单元、其他辅助设备和气象测量单元组成。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编写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JJF 1934《超声波风向风速测量仪器校准规范》、 CEN/TC264/WG38 《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测定》(DETERMINATION OF FUGITIVE VOC EMISSIONS)编制而成。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主要气体排放量测量的差分吸收激光雷达计量装置及其他差分吸收激光雷达测量系统的校准。本规范适用于地基差分吸收激光雷达系统校准,其他差分吸收激光雷达系统校准也可参考本规范。
《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在线监测仪校准规范》
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在线监测仪可自动连续监测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水体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
监测仪测量方法采用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水样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与阳离子染料亚甲蓝反应生成蓝色的亚甲基活性物质,该物质被萃取剂萃取,在特定波长下,有机相中亚甲基活性物质的含量与吸光度值成正比,以此实现对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定量分析。监测仪主要由进样/计量系统、试剂贮存系统、萃取(净化)系统、检测系统和控制系统组成。
本规范依据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规范进行制定。
本规范的编制参考了 GB/T 7494-1987《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39302-2020《再生水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3838-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 HJ 826-2017《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分光光度法原理的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在线监测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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