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日前正式发布了《鼓励类非资源型产业指导目录》,瞄准新型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等几大重点领域,寻求产业转型的突破,内蒙古非资源型化工特色产业迎来发展良机。这是记者2月1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的信息。
据介绍,该《指导目录》提出,新型化工将鼓励发展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天然气、煤制芳烃、褐煤提质、电石法聚氯乙烯低汞触媒应用、新型复合肥及农药、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新材料将大力开发稀土高端性能材料、膜材料催化材料超细煅烧高岭土等纳米新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功能高分子膜材料、石英石墨等;新能源的重点是生物质纤维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及风能、太阳能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环保方面,鼓励开展焦炉及电石炉尾气回收与综合利用、含汞废物汞回收处理和含汞产品替代品技术开发、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工业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应用等。
作为《指导目录》的配套政策,内蒙古将对鼓励类非资源型产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用地、用电、资源配置等优惠。到“十二五”末,内蒙古计划建成多个各具区域特色的非资源型产业集群和基地,将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逾100亿元、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协作配套水平较高的产业集群60个,形成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园区20个,力争非资源产业对全区工业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均表示,《指导目录》的发布,正是为了突破内蒙古经济发展过分依赖资源这一瓶颈。按照《指导目录》,内蒙古将大力发展非资源型特色产业。内蒙古科技大学资源与矿业学院副院长李继林教授表示,下一步,全区非资源化工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方面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重点培育的企业和园区优化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另一方面要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端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李强表示,今后内蒙古发展新型化工等非资源型产业要搞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尤其是研究论证发现当地地表水资源不足的,应坚决禁止发展煤化工。同时发展非资源型产业要与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相结合,使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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